发布时间:2017-04-17来源:本站访问次数:432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从事学校信息中心岗位职责之特殊性,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 密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内,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内容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条 保密内容
1、不为公众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甲方已掌握并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技术信息和师生信息。
3、甲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确定为学校秘密的资料及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除非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保密内容可以不用保密,否则乙方应从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包括试用期在内),无限期保守甲方之商业秘密。
第四条 甲方的保密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并在甲方内部予以公开公示。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反前述规章制度而泄密的行为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一切泄密行为,对因保密而行使职权的员工进行保护。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或劳动合同期满离职时,如甲方认 为有必要,可以对其离开时所携带之物品进行检查,以确保乙方未带走任何保密资料。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 对乙方因执行本职工作而获取、掌握的甲方任何保密内容,乙方不得利用该保密内容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披露、允许第三人使用。
3、 对乙方非因执行本职工作而获取、掌握的甲方任何保密内容,乙方不得自行对该保密内容作任何利用,不得披露、允许第三人使用。
4、 乙方不得用任何形式复制属于保密内容的资料和信息。
5、当有关保密内容的资料或信息交乙方保管时,乙方应尽力确保其安全。
6、乙方如离开医院,需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愿意无条件的接受甲方进行的脱密安排。
7、在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应交出其所持有或控制之一切与保密内容相关之资料;
8、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的终止或变更而消除。
第六条 泄密
1、 凡未经甲方负责人书面授权而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透露上述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2、当甲方将有关保密内容的资料或信息交由乙方保管时,若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该资料或信息遗失、公开、泄露的,同样视为泄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学校信息中心保密规定时,学校有权限期本人进行纠正,消除影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造成学校信息中心损害的,还应依法赔偿损失。
2. 如本人泄露信息中心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时,至少应向学校支付相当于6个月平均工资的罚金。对学校信息中心造成损失的,还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对本人违反学校规定致使学校遭受损失及本人应向学校支付的违约金,学校有权从应付本人的任何款项,或学校所能控制本人的工资收入、保证金及其他方面的收入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可以向协议履行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